福利企业是为安置残疾人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是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的重要平台。福利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为繁荣社会福利事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从浙江省奉化市实际出发,对福利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面临困境进行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措施。
一、奉化市福利企业的发展现状
奉化市福利企业从萌芽起步、逐步发展到现在,始终秉持为国分忧、为民解愁、为残疾人造福这一宗旨,有效解决了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较好地履行了它的社会职能,基本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合统一。
(一)从发展历程看。解放后,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关心残疾人生活,组建福利工厂。至1958年,奉化市共建福利工厂33家,后经人民公社等运动,大部分福利企业移交或停产。1979年奉化市恢复和新办福利工厂2家,分别是奉化市第一福利厂和奉化市第二福利厂。随着改革开放,奉化市福利生产迅速发展,1992年8月奉化市民政局增设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同年福利企业达到47家,后一直保持平稳状态。2013年、2014年经过两年的整顿和规范,截止2015年12月底,奉化市共有福利企业21家。
(二)从分布情况看。现奉化市福利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到服装、纸箱包装、五金、塑料制品、汽配等行业。区域分布较为集中,其中岳林街道4家、江口街道4家、溪口镇4家、西坞街道3家、锦屏街道2家、莼湖镇2家、萧王庙街道1家、尚田镇1家。残疾职工在50人以上的企业有4家、20人到50人的有6家、10人到20人的有11家。2015年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家,5000万元到1亿元的有1家,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有9家,1000万元以下的有9家。
(三)从社会效益看。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市福利企业共有职工人数1773人,其中安置残疾职工544人,占职工总人数30.68%。为残疾职工发放工资1500万元、缴纳社会保险630万元,实现了“安置一人、稳定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极大地减轻了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负担。除此之外,企业每年为残疾职工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如宁波奥迪斯丹包装有限公司为外地和路途较远的残疾职工提供住宿,定期开展“福利员工在岗位闪光”、“福利员工技能立功竞赛”等活动,建立以支部书记为首的戴凤娥阿姨“相约星期四、说说心里话”谈心室。奉化市福利企业对厂区通道、厕所、厂房、仓库、食堂、宿舍、浴室、残疾人停车位等8大类设施进行“无障碍化”改造,并对重点区域安全警示设备进行了统一规范设置,为残疾职工提供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二、福利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以后,福利企业举步维艰,企业数量和残疾职工数量持续下降。据统计,奉化市福利企业数量从2007年的41家,减少到2015年的21家,减幅高达46%;残疾职工人数从2007年的1252人,减少到2015年的544人,减幅高达56.5%。通过调研发现,奉化市福利企业面临多方面的严峻挑战,政策调整、员工因素、经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奉化市福利企业发展的三大因素。
(一)受政策调整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对福利企业有很多扶持政策。最开始是政府或国营企业给予福利企业力所能及的各种帮助,如提供材料、场地、资金等等。随着市场化的深入,这种帮助逐步过渡到政府的税收减免扶持政策。但2007年的政策极大地降低了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具体如下:
1、企业增值税退税金额减少。原政策规定福利企业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的,增值税全额退还;现政策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退税最高限额每人每年不得超过3.5万元。这样就造成了福利企业的优惠额度大幅锐减,例如奉化市鸿宇塑料有限公司(前身是奉化市第一福利厂)2015年销售收入1.6亿元,应交增值税468万元,按原政策可全额退还,按新政策仅退还182万元,即52名残疾职工×3.5万元/人=182万元,新旧政策相比退税减少了286万元。
2、企业所得税退税金额减少。原政策规定凡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占职工总数35%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全额退还;现政策规定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这样使福利企业的优惠额度大幅度减少,例如宁波市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5500万元,利润总额1100万元,按原政策可退还275万元,即1100×25%=275万元;该厂残疾职工有61人,残疾职工工资总额175万元,按现政策仅退还企业所得税43.75万元,即175万元×25%=43.75万元,新旧政策相比退税减少了231.25万元。
(二)受员工因素的影响
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和大部分残疾职工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福利企业的发展。
1、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基数逐年提高,福利企业愈来愈难以承受不断上升的残疾职工安置成本,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能力和积极性不断降低。2007年奉化市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670元,2015提高到每月1530元,增幅为128%;各项保险从2007年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现在的981元,增幅为118%。例如:宁波鑫力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去年共安置了残疾职工43人,发放残疾职工工资120万元,为残疾职工缴纳各项保险费用40万元,仅此两项共支出160万元,残疾职工人均3.7万元。另外企业还要为残疾职工免费住宿、水电费、节日慰问金、助残帮困费、公益事业支持费用等。目前,奉化市安置一个残疾职工的用工成本(包括隐性成本)已达到每年4-5万元。因此,人均3.5万元的退税限额已无实际利润空间,有的福利企业宁可少退税也不愿意多安置残疾人,严重影响了申办福利企业的积极性。
2、残疾职工素质相对不高,沟通存在障碍,管理难度较大。一是残疾职工普遍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素质缺乏,有的残疾职工3个人工作成果不如一个健全人。残疾人属于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生理上的缺陷客观制约了他们对现代文化、科技和生产技能的接受。二是残疾职工岗位很难设置安排,在工作中要针对他们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特点,分别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同时,还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安全和无障碍设施,免费提供住宿等等。三是残疾职工生产效率偏低,由于残疾人本身与平常人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发生材料浪费、产品损坏等现象明显增多,产出次品率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四是残疾职工管理难度大,部分残疾职工存在心理缺陷,性格怪异,与其沟通存在一定难度,在内部管理上,企业不能像约束健全职工那样管理残疾职工。可以说,福利企业的用工成本和管理难度,要远远高于其它企业。
(三)受经济环境的影响。
2008年受金融危机爆发的影响,国际经济形势持续走低,对实体经济造成了极大影响,奉化市福利企业发展也严重受挫。由于奉化市福利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周期性明显,受金融危机影响,产品积压、减产等现象比较严重,2015年亏损企业达5家。此次金融危机直接降低了社会兴办福利企业的热情。另一方面,多数福利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经营管理相对落后,市场抗风险能力不强。据统计,全市21家福利企业中,有15家产品销售收入在2000万以下,占全市福利企业家数的71%,这些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产品科技含量低、经营管理落后、发展方式粗放、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经济效益不佳,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想创新做大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严重制约了福利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奉化市福利企业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发展福利企业不仅能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安置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而且还能充分发挥残疾人的智慧与力量,为国家创造财富,体现社会和谐。如何进一步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促进福利企业长足发展,保持奉化市经济社会稳定,我们认为应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福利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出台奖励扶持政策,营造关爱残疾人社会氛围,才能调动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1、调整增值税政策。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福利企业安置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生产成本在不断提高,2007年的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形势,建议调整为福利企业安置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按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530元计算,退税可以提高到每人每年73440元,比原标准提高38440元。
2、调整企业所得税政策。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建议调整为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按200%加计扣除。
3、实施超比例安置奖励。奉化市有5家企业安置的残疾人比例在40%以上。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等于为社会稳定多做了贡献,但同时也给企业增加了大量成本。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应按按超比例的人数,每人每年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奖励。
4、支持创新发展。鼓励福利企业改革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对发展有困难而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予以扶持。
5、表彰先进。对管理科学、技术领先、推进残疾人集中安置就业、维护残疾职工权益和热爱社会福利生产事业并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树立福利企业典型,激发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积极性。
(二)开展职业培训,维护员工权益
1、全力维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按劳取酬这一点上应该明显地趋向于残疾职工,在工种的分配上和目前大部分福利企业所采取的计件工资制上,应该对残疾职工有一个明显的倾斜,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对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残疾职工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的,允许延缴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止,从根本上解决残疾职工后顾之忧。
2、共同营造关爱残疾职工的浓厚氛围。社会上歧视、嘲讽残疾人现象普遍存在,关爱残疾人的良好风尚还远远没有形成。当前普遍有种看法,认为福利企业就是挂个牌子,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幌子,骗国家税收才是真;而在福利企业里,对残疾人的认识还停留在落后的传统观念上,认为这些人有份工作就可以了,不需要讲什么条件和待遇,并没有把残疾人视为企业的一份子,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福利企业的发展。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破除陈规陋习,扭转认识误区,形成关爱残疾人的良好风尚,福利企业才能拥有更好的发展环境。
3、切实加强对残疾职工的教育培训。残疾人培训工作是解决残疾人综合素质、提高残疾人就业参与率的关键。因此政府要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免费让残疾人学习各种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同时,要鼓励福利企业搞好残疾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残疾职工的综合素质,并加强对残疾职工的安全保教育,对于企业职业培训所花的费用,建议政府应当给予一定补偿。
(三)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发展环境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据统计,目前奉化市共有残疾人14783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7892人,占全部残疾人的53%以上。目前通过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为544人,仅占全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总数的6.9%左右。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奉化市的福利企业吸纳的残疾人并不多;另一方面说明奉化市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的空间还比较大,无论是福利企业的数量,还是每户福利企业安排的残疾人人数,都还有增长的余地。因此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开办福利企业,广泛吸纳残疾人就业。
2、长远规划,合理布局。当前,奉化市福利企业区域分布不合理,大堰镇、裘村镇、松岙镇没有1家福利企业,溪口镇、莼湖镇、尚田镇、萧王庙街道、西坞街道的福利企业位置较偏,而残疾人很大一部分存在行动不便的特点,要满足他们就近上班的需求,建议有针对性地培植一批福利企业,选择一些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家,企业生产状况稳定并且有合适残疾人的工作岗位。
当前,福利企业仍是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的重要载体,肩负着特殊的社会责任,福利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为繁荣社会福利事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福利企业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企业和管理部门同心同德、齐心协力。福利企业要正视企业现状,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的中心意识,努力增强福利企业市场竞争力。各职能部门要为福利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用足用好政策给予支持。在新的形势下,只要大家携起手来,共同面对,荣辱与共,就一定能把奉化市福利企业的发展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再推进一步,为奉化市实现 “三大建设”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奉化市民政局企管办
2016年2月18日